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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关于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并更名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01-03 阅读次数:
    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有关工作部署,经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,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进行了公司制改制,并于2018年1月2日取得了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。
    改制后,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更名为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”,简称仍为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”或“合肥通用院”,注册资本变更为3.9亿元,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全资公司。企业出资人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范围、注册地址均保持不变,企业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公司全部承继,企业的各类经营业务、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等均由改制后公司全部承继。
    2017年,合肥通用院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重大决策,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和国机集团的统筹部署,结合企业创新发展战略,精心组织,积极谋划,推进公司制改制各项工作,目前已顺利完成了全部改制任务。合肥通用院及所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后名称变更见下表。

序号
改制前企业名称
改制后企业名称
1
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
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
2
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站
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站有限公司
     
      特此公告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8年1月3日